去年7月蔡英文總統公布廢止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紅十字會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預防性不作為訴訟」,歷時近10個月訴訟,紅十字會高等行政法院今日(25日)宣判駁回。對此結果,紅十字會表達遺憾與無奈。去年7月12日,立法院未經委員會審查,廢止民國43年10月18日制定的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7月27日,總統正式公布廢止專法。為捍衛紅十字會之尊嚴與公共利益,紅十字會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預防性不作為訴訟」,並向司法院聲請釋憲。「預防性不作為訴訟」要求內政部不得作成廢止紅十字會人民團體立案登記及廢棄紅十字會法人資格,亦不得許可紅十字會以外之人設立「中華民國紅十字會」、「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紅十字會總會」、「紅十字會」,或其他含有或近似於「紅十字」之名稱及標誌之組織。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秘書長張寶輝指出,在法庭上,內政部多次表示,絕對不會廢除紅十字會法人資格,或讓其他團體以紅十字會之名登記。也許正因如此,此一「預防性不作為訴訟」遭駁回。他表示,未來內政部若違反證詞,紅十字會一定會提出訴訟。紅十字會專法雖廢止,紅十字會仍持續營運。記者陳宛茜/攝影 分享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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